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31   信息来源: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中小 】

2026年单位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国、省医保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数智医保”为总引擎、“法治医保”为总护航,深化医保领域改革,统筹基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助力医疗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持续为人民健康、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注入医保新动能,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市医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认真落实“双提双解”工作机制,突出医保工作的政治属性、民生属性、社会属性和法规属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决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精准把握政策解读口径,强化舆情动态监测研判,有效防范化解医保领域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完善“一人一档”数据库,加强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参保信息准确完整。健全全民参保动员机制,积极引入保险公司、通信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协同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社区、村卫生室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聚焦新生儿、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强化参保跟踪管理机制,实施精准化、靶向式宣传动员。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医保帮扶工作,坚决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进门诊慢性病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进一步优化患者购药。同时,积极落实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要求,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三)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积极对接商业保险机构,携手打造与基本医保紧密衔接、互为补充的创新型“惠绵保”等保险产品。加强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沟通协商,鼓励其将更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畴,切实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有序推进“医保+商保”一站式清分结算服务,简化报销流程,提高结算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提质生育保险保障,推动实现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费用“零负担”。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拓展长护服务。

(四)强化基金监管质效

紧盯“五项重点”核心内容,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要求实施省级飞检和市级交叉互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专项整治经验转化为日常监管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大力推进“数智医保”监管领域成果落地,严把“三道关”,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审核”模式,持续优化国家反欺诈大数据监管模型,及时更新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聚焦医药领域“虚”“假”“乱”行为,以精神疾病、血液透析、医养结合等关键领域为突破口,开展“小切口”整治,以点带面推动医保基金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治理。对查实违规的“两定”机构实行“三个一律”硬举措,对因责任缺失导致医保基金流失的公立医院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问责。持续强化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超量开药智能提醒,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精准打击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凭证、超量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多渠道及时公开整治成果,通报违法违规案件详情,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五)加强基金运行管理

稳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严格落实省级基金调剂办法。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科学编制年度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强化医保基金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加强基本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加大对基金运行的调度,常态化开展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和评估,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提高基金运行效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和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提前梳理基金管理台账,规范财务资料归档,做好迎接审计相关准备工作。

(六)加快“数智医保”建设

以“数智医保”建设为总引擎,全面链接“业务的规范性、基金的安全性、惠民的便捷性、政务的高效性、队伍的廉洁性”,全方位推动数字赋能。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守住网络数据信息安全底线。落实省级“民生实事”,扩大个人账户线上购药药店覆盖面。建好用好“绵小保”人工智能模型,推进“人工智能+”医保建设应用。大力推广“医保公共服务地图”,精心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持续优化“绵阳市数智医保监管服务指挥中心”,深入推进医保业务数字化工作。坚持将医保影像云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开展。持续推动“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支付方式,提升支付效率和便捷性。

(七)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管理,推动分级诊疗。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四川省按病种付费3.0版细分组方案落地,完善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管理范围。完善优化基层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按时做好特例单议病例审核评议和公告工作。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管理。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二轮调价。及时整合规范综合诊查等2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并制定项目价格。落地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做好全省统一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医用耗材目录落地与动态调整。提升药械集采覆盖面,及时落地执行国家、省各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做好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推荐应用,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在全面实现集采药械直接结算基础上,将国谈药品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回款压力。

(八)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践行“如我在办”服务理念,持续深入探索智能化远程帮办等创新服务机制,全力打造“程序优、要件省、方式活、时限短、体验好”的医保服务。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约考核,推进协议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加强异地就医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的缴拨管理,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优化智能审核和监控流程,稳步扩大医保基金即时结算覆盖面。严格落实知识库定期报送制度,持续丰富和完善政策知识库内容。

(九)锻造专业化干部队伍

聚焦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强化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实施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工程,聚焦数智赋能、法治医保、基金管理、医药服务、经办管理等核心业务,依托“医保大讲堂”、专业培训、经验交流等载体,全方位锤炼干部队伍,消除业务盲区,提升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专题研讨与实操培训,实现政策理解力与一线执法力的双重提升。坚定不移严明纪律作风,长效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着力培育一支政治强、顾大局、本领硬、信得过、靠得住的“医保铁军”。

第二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医保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658.1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26年收入预算658.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26年支出预算65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63万元,占87.01%;项目支出85.5万元,占12.9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1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3万元,占11.77%、卫生健康支出533.22万元,占81.02%、住房保障支出47.47万元,占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27.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宣传经费项目、绵阳市DRG点数法付费服务项目、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医疗保险法规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6.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3.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活动费、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3.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与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级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与2025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租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基金监管、政策调研、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药服务价格监审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6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市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市医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医保局共有车辆1辆。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医保局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85.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85.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保运转及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