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重庆医药集团绵阳医药有限公司剑南路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绵医保处〔2025〕第2号
行政处罚对象:重庆医药集团绵阳医药有限公司剑南路大药房
违法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超量开药、未按规定审核处方。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处罚款181830.7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11-15
执法主体名称: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