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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安州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7   作者: 医疗保障局 来源: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初审、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拟将绵阳心和堂诊所有限公司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最后以局领导签批时间为准),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地址: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1019室,联系电话:0816-2783830。

附件:拟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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