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和修订方案的通知》(绵医保规〔2024〕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科技城社会事业和基层治理局,科技城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经开区、仙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要求,我局对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新增和修订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后制定了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和修订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布《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和修订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方案》根据我市实际,新增2项(一项为政府指导价项目,一项为价格放开项目),修订11项,停用7项医疗服务项目,并明确了执行时间和支付等级(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医疗服务价格新增修订工作涉及利益面广、关注度高,各公立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确保调价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防范风险。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主动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三)做好对接,及时更新。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提前谋划,及时对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信息系统,对调整项目价格进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做好价格信息公示。
三、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4年2月1日 0时起执行。
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从其规定。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度第一批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新增和修订表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